還記得我在台中榮總當住院醫師的時候,當時的心臟科主任老丁常告訴我們:心肌梗塞的病人1/3當場死亡、1/3死在送來醫院的路上、只有1/3能活著到醫院。
為什麼2/3心肌梗塞的病人無法活著到醫院呢?主要原因是致命性心律不整。研究顯示,病人因「心室纖維顫動(Ventricular fibrillation,VF)」或「心室頻脈(Ventricular tachycardia,VT)」 造成心跳停止,若能在一分鐘之內接受電擊及高品質的CPR,急救成功率高達90%。每延遲一分鐘電擊,急救成功率便下降7-10%
1,超過10到12分鐘後,存活率幾乎為零。因為這個原因,近幾年來幾乎每個公共場所都有設置AED(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)。
但是,有些突發現場沒有AED,需要仰賴救護車將它運送到現場。這時,若是因為交通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,救護車無法及時趕到,結果往往令人遺憾。
2014年,荷蘭台夫特科技大學研究所學生莫蒙特(Alec Momont),為了解決這個問題,便設計一款「救護無人機」
Ambulance Drone,可以根據報案手機訊號找出發話者位置,再用GPS導航,將AED以100公里的時速,送到方圓12公里距離內的患者身旁。急救人員還能透過無人機上的網路攝影機了解現場狀況,指導現場民眾進行急救。
全民來找碴 Q:影片哪裡有錯誤?
A:不管請旁人或自己去拿AED無人機,都要有人持續幫患者CPR。影片來源:TU Delft-Ambulance Drone
今年初,Google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一項「配送容器」的專利,安裝在「航空快遞設備上」(無人機),用來安全存放及投遞包裹。DHL、Alphabet和亞馬遜都在嘗試利用無人機送貨,難道Google也準備進軍快遞事業?這樣想就太遜了。據猜測Google就是準備用此專利,用無人機運送AED或其他醫療器材。
瑞典卡羅琳學院(Karolinska Institute)重症醫學中心的 Andreas Claesson也希望能爭取心臟驟停病患接受電擊的時間,於是他做了一項研究:搭載AED的無人機,在兩名有執照人員操控之下,72小時內出勤18次,藉由GPS,前往消防局方圓10公里範圍內的地點-這些地點是2006年到2014年間曾發生心臟驟停案例,救護人員難以及時到達的地點。
研究結果從中位數來看,比起傳統救護任務3分鐘的準備時間,無人機僅需3秒。當飛行距離3.2km時,無人機從調度到著陸所需時間5分21秒,同樣的距離,救護車平均反應時間為22分鐘,無人機可比救護人員提早約16分鐘抵達現場。這個首次無人機和救護車
尬車救護時間的研究,刊登於今年6月的JAMA
2。
這個研究結果乍聽之下似乎是個好消息,只是有些因素沒有納入考量,像是天氣因素、或各個國家操作無人機的法規不同,是否可以付諸實現,仍是個未知數。但至少我們知道,無人機除了
狗仔空拍、拍電影、軍事監控、送包裹、
送pizza等用途之外,隨著科技的進步,我期待將來無人機的實際運用,可以從簡單的AED,更進一步發展,投入事故救援、救災的行列。
參考資料:
1. Larsen MP, Eisenberg MS, Cummins RO, Hallstrom AP. Predicting survival from out-of-hospital cardiac arrest: a graphic model. Ann EmergMed. 1993;22:1652–1658
2. Andreas Claesson, Anders Bäckman, Mattias Ringh et al. Time to Delivery of an 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 Using a Drone for Simulated Out-of-Hospital Cardiac Arrests vs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. JAMA. 2017;317(22):2332-2334